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贯彻落实
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
第14 号通告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指挥部各工作组,市级有关单位:
2020年3月26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了第14号通告,对进一步加强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照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例会精神,现将贯彻落实省第14号通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高边境疫情防控工作的主动性、能动性,采取强有力措施推动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第14 号通告精神落实落地,继续落实好第 12号、第13号通告。
二、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通过多种渠道获取境外疫情信息,深入分析研究防控对策,着力打好边境疫情防控的有准备之战。
三、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责任。由相关县(区)负责,分别在临沧机场、沧源低山机场设立境外入临人员体温检测登记点,对入临人员进行全面体温检测并登记人员信息。
四、进一步关口前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关县(区)负责,严格陆路口岸管理,加大对口岸出入境人员的监管力度和健康监测,全面掌握过境人员动态信息。严厉打击非法出入境违法行为,严格实行网格化管理,严密监测排查自境外入临返临人员。
五、进一步加强防控物资储备。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采购和储备物资,防控物资重点向边境3县倾斜,最大限度保障边境疫情防控工作。
六、进一步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各县(区)要加强志愿者团队培训,及时组建志愿者团队到境外开展卫生健康知识培训,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当地群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临沧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