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当前天气情况及未来趋势预测,7月4日20时—5日08时我县出现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天气,降雨量级为大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和特大暴雨,出现小雨5站,中雨11站,大雨3站(彭木山47.7毫米、南伞营盘28.3毫米、忙丙26.2毫米);暴雨2站(凤尾站61.8毫米、勐堆61.4毫米),目前降雨仍在持续。根据《镇康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7月5日11时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压紧压实防汛责任,密切关注雨情汛情发展,强化监测预报和滚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和启动应急响应,根据“1262”预报预警做好研判和对强降雨地区的点对点指挥调度,及时“叫应”相关责任人,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村到户到人,包保责任人要下沉一线,提前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坚决避免人员伤亡。要持续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的排查,加强对病险水库、尾矿库、低洼易涝点、在建项目、临时营地(工棚)等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巡查值守,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置。要严格值班纪律,落实好指挥长值班和办公室联合值班、24小时值班等制度,及时掌握水情、雨情、险情、灾情及相关的信息,适时会商调度。进一步加强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报送工作,发生重大灾情险情,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报告。
2023年7月5日
